為加大對受Ⓠ疫情持續影[Ying]響行業Ⓘ企業的[De]金融支持Ⓝ,會議确定,一[Yi]是[Shi]引導[Dao]民航企業與金[Jin]融[Rong]機構用好用(Yong)足應[Ying]急貸款[Kuan]政策。加強對文旅Ⓩ企業及線下零[Ling]售、住宿、交通運輸等Ⓞ其他受疫[Yi]情影響較大行業的定向金融Ⓓ服務。繼續做好對制[Zhi]造業升級發展的融資支[Zhi]持。二是進一步加強小微金融服務[Wu]。試點建立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評價體[Ti]系,提(Ti)高融資便利度。支持發行不低于Ⓦ3000億元小微企[Qi]業專項[Xiang]金(Jin)融[Rong]債。确保銀行Ⓦ業普惠小微貸款實現增[Zeng]速、戶數“兩增(Zeng)”,确保五家國(Guo)有[You]大型商業銀(Yin)行普惠小微貸款增長30%以上。三是引導金(Jin)融機構圍繞市場Ⓡ主(Zhu)體有針對性做好區域融(Rong)資支持,促進相關地方改善營商環(Huan)境(Jing)和金融[Rong]生态。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。會議要求,要跟蹤分(Fen)析國内外形勢和市場變[Bian]化,做好市場調節Ⓠ,應對大宗商[Shang]品價格過快上(Shang)漲及其連(Lian)帶影響(Xiang)。加強貨币政[Zheng]策與(Yu)其他政策(Ce)配合,保持經濟平穩運行。
大宗商品價格(Ge)猛Ⓐ漲
01
鋼價已超6500元/噸
據中國經濟時報,5月10日,國内鋼材市場大幅拉漲,蘭格鋼Ⓘ鐵雲(Yun)商平台監(Jian)測數據顯示,三級螺紋(Wen)鋼單日漲幅[Fu]達389元/噸,熱軋卷單日漲幅369元/噸。期貨市場Ⓦ方面(Mian),鐵礦石、熱卷、螺(Luo)紋鋼主力期貨均漲停。外圍市場方面,5月[Yue]10日,美國中西部鋼廠熱軋卷價格上漲12美Ⓟ元/噸,歐盟(Meng)鋼廠熱軋卷價(Jia)格上漲16美[Mei]元/噸[Dun],日本市場熱(Re)軋[Zha]卷價[Jia]格上漲15美元/噸。國内市場方面,5月10日,蘭格Ⓣ鋼鐵全國綜合鋼材價格上升至6510元/噸,單[Dan]日漲幅6.9%,突破2008年的前Ⓣ期高點,創下(Xia)曆Ⓧ史新高。
5月[Yue]10日螺紋鋼絕對價格[Ge]指數(Shu)6234.00,日環比上漲8.59%。全國31個主要城市(Shi)HRB400E(20mm)螺紋鋼均價6274元/噸,上漲507元/噸。重點城市:北(Bei)京6290元(Yuan)/噸,上漲490元(Yuan)/噸(Dun);上海6120元/噸,上[Shang]漲440元[Yuan]/噸;廣州6250元/噸,上漲470元/噸;西[Xi]安6180元/噸,上漲500元/噸。
02
水[Shui]泥價格Ⓧ水(Shui)漲船高
據中國(Guo)水泥網行情Ⓓ數據中心消息,市場反饋,近期山Ⓞ西地區天氣晴好居多,市場需[Xu]求向好,廠家出Ⓚ貨量走高,加之原材料上漲、運輸[Shu]成Ⓔ本增加等因(Yin)素影響,水泥生産[Chan]成[Cheng]本大幅上調。為提[Ti]升盈利,5月9日-10日山[Shan]西太原、呂梁、朔州(Zhou)、忻Ⓡ州、晉中、陽泉Ⓙ等多地主要廠家陸續通知上調水泥Ⓡ價格20-30元Ⓐ/噸,主(Zhu)流落實幅度預計以20元/噸為主。
據市場反[Fan]饋,近期甘[Gan]肅平涼地區需求表現一[Yi]般,一(Yi)些大型項目施工接Ⓘ近尾聲。但受Ⓙ原Ⓟ材料[Liao]價格上漲,水泥生Ⓨ産成本Ⓘ增加,8日起區域主要廠家針對(Dui)散裝(Zhuang)水泥出(Chu)廠上調20元Ⓕ/噸。
此外,據市場反饋,随着京[Jing]津冀地Ⓦ區環保[Bao]監督加嚴[Yan],原材料價格上漲,導緻水泥及[Ji]熟料(Liao)生産成本[Ben]增加[Jia],5月8日-10日北京[Jing]、天津及Ⓖ河北北部唐山、承德等地主要企業[Ye]嘗試通Ⓦ知上調水泥[Ni]價格40-60元/噸。
03
砂石價格上漲[Zhang]
據統計,截至2021年5月6日(Ri),沿江港口碎石均(Jun)價102元/噸,機制[Zhi]砂均價120元/噸,天然砂均價Ⓤ148元/噸。碎石均價同比上漲Ⓗ2.15%、機制砂均價同比上Ⓦ漲7.21%、天然砂均價同比上漲3.27%。
2021年長江港口砂石價格與2020年同期相比,天然Ⓦ砂、機制(Zhi)砂、碎(Sui)石價格均高于同期水平[Ping],兩年之間價差Ⓣ逐步拉大Ⓔ。據[Ju]統計,天然砂價格Ⓓ高于同期4.68元/噸,機制砂價格高[Gao]于同期8.07元/噸,碎石價格高[Gao]于同[Tong]期2.15元/噸(Dun)。
04
混凝土價格上漲
五一節前,全國混凝土價(Jia)格指數報146.40點,環比上漲0.47%。與Ⓡ去年同期相比[Bi],價格回Ⓧ落3.59%。分地方均價來(Lai)看,江Ⓠ蘇、浙江、上海和海南上漲[Zhang]10元/方左右,陝Ⓘ西和青海上漲6元/方左右,甘Ⓢ肅上漲0.11元[Yuan]/方。
華東[Dong]地區價格偏強運行。近日天(Tian)氣晴好,江(Jiang)浙滬地區市場需求較好,廠家出貨量走高Ⓜ,原材價[Jia]格持續上(Shang)漲,整體(Ti)行情呈上漲Ⓙ趨勢Ⓞ。近期浙江市場需求向好,3月下旬Ⓧ以來浙江地(Di)區水泥[Ni]價格連續推漲,整體來看,目前浙江Ⓕ地區原材水泥價(Jia)格[Ge]普遍高位運行,混[Hun]凝土成本較高,價格Ⓡ震蕩偏強運Ⓚ行。據了(Le)解,杭州地區水泥、砂石、礦粉[Fen]等[Deng]原材價格均Ⓟ有[You]不同程度(Du)上漲,導緻混凝土成本大[Da]幅提升。加之杭州Ⓣ工程項目較多,混凝Ⓨ土Ⓝ需求較好。為提升盈利,價格通知上調10元/方左右(You),後期将繼續(Xu)偏強Ⓢ運行。
05
銅價格猛[Meng]漲
銅價格從年初的58000元/噸左右一路上Ⓕ漲Ⓤ。5月10日,長江現貨1#銅價[Jia]:77050元/噸,漲2770元/噸,廣東現Ⓔ貨1#銅價:76950元(Yuan)/噸(Dun),漲2800元/噸。
06
煤價直逼1000元/噸
據榆Ⓞ林煤Ⓩ炭交[Jiao]易中心消息Ⓘ,5月11号中午12點開始(Shi)方家(Jia)畔煤礦次原煤[Mei]最新價格850元Ⓗ,面(Mian)煤881元,三八塊892元,籽煤896元。面(Mian)煤上(Shang)漲140元/噸,三八塊上漲153元/噸,籽煤(Mei)上漲(Zhang)147元/噸。
郝Ⓞ家[Jia]梁煤礦從(Cong)5月11日中午12時起各種煤價調整為:混煤[Mei]為900元/噸,面煤[Mei]900元/噸(Dun), 破碎面900元/噸。以上均為現Ⓕ金價,望[Wang]新老客戶周(Zhou)知,及時Ⓚ開具[Ju]調價單。
麻黃Ⓘ梁煤礦混煤價格上漲60元/噸,過篩面Ⓠ煤上漲70元/噸,籽煤、塊Ⓞ煤均[Jun]上漲80元/噸,現執Ⓡ行價格混煤[Mei]840元/噸,過篩面煤860元/噸,籽煤860元/噸,3-8塊(Kuai)860元/噸。
連雲港市建築材料價格預警
2021年[Nian]5月我市玻璃、銅、鋼Ⓔ材等材料大幅上升(Sheng),相對4月份上漲幅度(Du)分别為 3.8 %、 11.6 %、 17 %左右(You)。依據省造Ⓚ價總站《關于做好(Hao)建築材[Cai]料指導價發布工作的通Ⓥ知》(蘇建(Jian)價函﹝2017﹞30号)精神,請建[Jian]設(She)市場發承包雙方(Fang)積極采取應對措[Cuo]施,特(Te)别是在[Zai]簽訂施工(購[Gou]銷)合同中要把建築材料價Ⓤ格風險作為[Wei]招标[Biao]文件和施工合[He]同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視,發承包雙方應合理分攤材料價格(Ge)風險,盡可能減Ⓙ少Ⓠ由于材料價(Jia)格的大幅波動(Dong)給發承包[Bao]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。
連雲港市建設[She]工程造(Zao)價管理站
二O二一年(Nian)五月十一日
蘇(Su)州市建[Jian]築材料Ⓚ價格預警
近期,受國際、國内宏[Hong]觀經濟和市(Shi)場供求關系等影響,我市鋼材[Cai]、銅、鋁、水泥、砂、砼類相關建築材料(Liao)及苗木等價格出現異常[Chang]波動(Dong)。請建設各方主體采取積極有[You]效措(Cuo)施,特别Ⓢ是在簽訂施[Shi]工、購銷合同時,需及時注意市場行情變[Bian]化,有效管[Guan]控因材料Ⓩ價格異動帶來(Lai)的風險。
蘇州市工Ⓗ程造價管(Guan)理處
二[Er]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
受宏觀經Ⓓ濟及市場供求(Qiu)關系影響,2021年5月以來我市鋼材Ⓒ、銅、鋁材等建材Ⓔ價(Jia)格大幅上漲(Zhang)。請建設各方主體積極采取有效措施,特别是Ⓡ在編制招标文件、簽訂施Ⓖ工合[He]同(購銷合同[Tong])時要重視材料價Ⓗ格風險控制條款内(Nei)容,充分考Ⓒ慮[Lü]價格波Ⓟ動因[Yin]素,合理分攤材Ⓓ料價格風Ⓚ險,将價格大幅波動(Dong)對雙[Shuang]方産生的不利影響降到Ⓐ最[Zui]低。
鹽城市工程造價管理處Ⓩ
2021年5月12日
建築市[Shi]場材Ⓥ料價格波動風險預警Ⓢ
各有關(Guan)單位:
近[Jin]期(Qi),由于黑色(Se)金屬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(You)等部(Bu)分原材料[Liao]價格出現增長(Zhang)态勢,導緻[Zhi]我省建築市場電線(Xian)電纜、管材等部Ⓞ分材料價格波動Ⓒ較大。較2月份信息價,電解銅價格上調約6.5%,鋁錠價格上調約9%,部分管材、風機、閥門價格均有(You)不同程度上Ⓢ調。希望[Wang]建設各方引起關注,在投标報價、合同簽(Qian)訂[Ding]、材料采[Cai]購時Ⓔ能夠充分考慮材料上漲因素,及時采Ⓤ取有效(Xiao)措Ⓢ施Ⓕ,積極防範[Fan]因[Yin]價(Jia)格上漲帶來的工程價格風險。
浙江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(Guan)理總站
2021年3月22日(Ri)
建[Jian]築市場材料(Liao)價格波動風Ⓔ險預警Ⓠ
近期(Qi)我市建築Ⓠ市(Shi)場材料價格波動較大,希(Xi)望建設各(Ge)方(Fang)引起關注,在工[Gong]程交Ⓩ易活(Huo)動中(Zhong)充分考慮(Lü)地方材料(Liao)上漲因素(Su),采取有效措施[Shi],積極[Ji]規避因[Yin]價(Jia)格上漲帶來的Ⓕ風險。
節後由于[Yu]原材[Cai]料價格大[Da]幅[Fu]增長導緻生産成本的增(Zeng)加Ⓧ,我市部分材料價格出現較大波動。黑色金屬及有色金屬方[Fang]面已率先出現Ⓒ較大漲幅[Fu],相比2月材[Cai]料信息價,目前螺紋Ⓠ鋼已上(Shang)調約5.5%、型鋼上[Shang]調約6%、中厚闆Ⓜ上調約7%、鍍鋅鋼管約上調7.8%、銅價約上[Shang]調8.8%、鋁錠價約[Yue]上調10%,電線電纜、鋁合金Ⓘ門窗等材料價格(Ge)也出現上漲。随着原Ⓚ材料成本的持(Chi)續[Xu]增[Zeng]長,玻璃類、塗料類、瀝Ⓡ青防水卷Ⓞ材類Ⓤ、PVC等管(Guan)材類價格在近期可能出現較Ⓨ大(Da)幅度上漲。
另外我市水泥價(Jia)格在春節後雖有所下(Xia)調,但随Ⓘ着熟料價格的Ⓟ上(Shang)漲,工地複工[Gong]需求全面(Mian)恢Ⓡ複,預計水泥Ⓤ價[Jia]格将有所調整;砂Ⓣ石方面随着市[Shi]場[Chang]需求回暖,預[Yu]計也會進行調整。
我中心[Xin]将加大材料Ⓤ價[Jia]格的Ⓔ采集力度和頻[Pin]次,合理發布造Ⓞ價信息,并根據市場情況不定期在“海上花園城市[Shi]”和“舟山造價[Jia]”微信公衆号(Hao)發布建築市[Shi]場(Chang)價格預警。
可依據、參照、參考的主要Ⓦ法律法規等
建材價格大(Da)幅上漲,很多施工企Ⓑ業、建設單位都面(Mian)臨其對Ⓦ正在履行合同所産生影響問題的處理,特别Ⓦ是施工企業。對于自身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、工程(Cheng)總承包合同、PPP合同、相Ⓑ關建Ⓛ設工程類特許[Xu]經營合同,施工企業[Ye]可根據相關Ⓑ合同對于鋼(Gang)材等建材價(Jia)格Ⓟ大幅上漲問題處理約[Yue]定情況Ⓟ,依據、參照、參考以下主要法律法規等規定,考慮是否可與建[Jian]設單位等合同相對方協商(Shang)或[Huo]者Ⓥ提出索賠。必要情況下,任何一方均可[Ke]依據争議解決方式提請調Ⓙ解、仲裁或訴訟解決相關争議。
01
《民法Ⓛ典》
第六條 民事主[Zhu]體從事民事活Ⓡ動[Dong],應當遵循公平[Ping]原則,合理确定各方的權利(Li)和義務。
第Ⓑ五百三十(Shi)三(San)條 合同成立後,合同的Ⓚ基[Ji]礎條件發生[Sheng]了當事人在訂立合(He)同時無法(Fa)預見的[De]、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(Zhong)大變化,繼續Ⓥ履行合Ⓜ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[Xian]不公平的,受不利影Ⓦ響的當事(Shi)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(Shang);在合理期限内協Ⓣ商(Shang)不成的,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(Fa)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。
人民[Min]法院或者(Zhe)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Ⓘ件的實際情Ⓩ況,根據公平原(Yuan)則(Ze)變[Bian]更或者解除合同。
02
2019年12月,住建部、國家發展[Zhan]改革委聯合印發《房屋建築[Zhu]和市政基礎Ⓢ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》,自[Zi]2020年3月[Yue]1日起施行[Hang]。
該《辦法Ⓟ》明确Ⓠ規(Gui)定,主要工Ⓜ程材料、設備、人工價格與(Yu)招标時基(Ji)期價相比,波動幅度超過合同約定幅度[Du]的部分,風險(Xian)由建設單位Ⓘ承擔。
第十五(Wu)條 建設單[Dan]位和工程總承[Cheng]包Ⓚ單位應當加強風險管理,合理(Li)分擔[Dan]風險。
建設單位承[Cheng]擔的風險主要包括[Kuo]:
(一)主要工程材料(Liao)、設備、人(Ren)工價格與招标時基期價[Jia]相[Xiang]比,波動幅(Fu)度超過合同約定幅度的部分;
(二)因國家[Jia]法律(Lü)法規政策變(Bian)化引起的合同價(Jia)格的變化;
(三(San))不Ⓧ可預見的地質條件Ⓛ造(Zao)成的工程費用和工期的變化;
(四)因建設單位原因産Ⓟ生的工程費用Ⓚ和工期的[De]變化;
(五)不可抗力造成的(De)工程費用[Yong]和工期的變(Bian)化。
具體風險(Xian)分擔内容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。
鼓勵建[Jian]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運用保險手段增強防範風險能(Neng)力。
03
早在2007、2008年,因人工、材料、台班價格出現持[Chi]續大幅度Ⓝ的漲落(Luo),全[Quan]國多個省份已出台文件,就“合同[Tong]中未明(Ming)确或強行約定承包人承擔全[Quan]部風險(Xian)”的問題(Ti)作出Ⓟ明确規定,要(Yao)求發承包雙(Shuang)方需[Xu]簽訂補充協議,進行Ⓝ價差調整。
廣Ⓝ東省住房和城鄉建(Jian)設廳(Ting)關于加強建Ⓝ築工程材料Ⓢ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
粵建市函〔2018〕2058号
各地級以上市住Ⓦ房城鄉建設主管部Ⓐ門,各有關單位:
今年以Ⓜ來,受宏觀政Ⓤ策、基[Ji]建投資加大等影響[Xiang],我省建築材料價格Ⓐ波動(Dong)異常,砂石、水Ⓣ泥、砂漿[Jiang]、混凝土等價格出現了不同程[Cheng]度的[De]上漲,超出[Chu]了發(Fa)承包雙方(Fang)所能預見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[Xian],嚴重影響了施工合同[Tong]的正Ⓐ常履行,給工程Ⓨ施工帶來潛在的質[Zhi]量、安全隐患。為穩定Ⓗ建築市場秩序,合理降低工程建設材料價(Jia)格異常[Chang]波動Ⓗ帶來的風[Feng]險,切實維護發[Fa]承包雙方的合法權(Quan)益,根[Gen]據《中華人民共Ⓙ和國合同法》《建築[Zhu]工程(Cheng)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[Li]辦法》(住房Ⓗ城鄉建設部令第16号(Hao))和《廣東省建設[She]工程[Cheng]造價[Jia]管理規定》(粵府令第205号)等有關規定Ⓨ,結合我省實際,本(Ben)着實事求是、風險[Xian]共擔[Dan]的原[Yuan]則,提出如下(Xia)指導意見,請認真(Zhen)貫徹執行。
一[Yi]、高度關注建材價格異常變化,積[Ji]極調節市場供需平衡
各級住Ⓡ房城鄉建設主(Zhu)管部[Bu]門要認真貫[Guan]徹落實省Ⓚ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和省政府召開的全省上半年經濟分析會的部(Bu)署,按照“穩Ⓨ增長、促改(Gai)革Ⓠ、調結構、惠民(Min)生、防[Fang]風險”的有關工Ⓢ作要[Yao]求,進一步推[Tui]進工程項目[Mu]的建(Jian)設和管理,積極主動Ⓐ會同Ⓡ水利、國土Ⓕ資源(Yuan)、環境保護等部門建立砂石等(Deng)建材管理的動态Ⓓ協作工(Gong)作機制,規範河、湖砂的采Ⓖ集Ⓛ活動,廣(Guang)泛開辟用砂來(Lai)源渠道,以滿足(Zu)全省建設Ⓣ工程[Cheng]特别是涉及民[Min]生(Sheng)的重點工程項目對合格工[Gong]程用砂的需Ⓝ求。
二、強化建(Jian)材價[Jia]格信息的動态Ⓠ發布,引導市場[Chang]主體正确研判Ⓥ建材價格走勢(Shi)
各級(Ji)住房(Fang)城鄉(Xiang)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落(Luo)實《廣(Guang)東Ⓢ省住房和城(Cheng)鄉建設廳轉發Ⓔ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(Yu)加強和(He)改善(Shan)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〉的通知》(粵建Ⓝ價〔2017〕248号)的規定,加(Jia)強對[Dui]市場價格走勢的監測、預研、預[Yu]警,動[Dong]态調整發布周期,及時發(Fa)布人工[Gong]和Ⓩ鋼材[Cai]、水泥、砂石、砂漿(Jiang)、混凝Ⓚ土及混(Hun)凝土Ⓔ制品等主要(Yao)材料價格以及各[Ge]類造價指标指數,引導建築市場主體對建材價格的[De]變化進行研判,為工(Gong)程造(Zao)價的合理确定和有(You)效控制(Zhi)提供支撐。
三、提[Ti]高發承包雙(Shuang)方的風險意識,合理确定Ⓢ建材價格
近期砂石、水泥Ⓘ、預拌砂漿(Jiang)、混凝Ⓤ土及混凝土制品等材(Cai)料價格的波動,客[Ke]觀因素較多,超Ⓧ出了發承包雙方[Fang]按以往經(Jing)驗(Yan)所能預見與(Yu)避[Bi]免的範圍和承擔的Ⓘ風險,已造成合[He]同雙方利益的嚴重失衡[Heng],在編審工程投資估算、設Ⓧ計概算、施工圖預算(Suan)、招标控價、投标(Biao)投價、發承包合[He]同的(De)簽訂、工Ⓕ程結算(決算Ⓚ)時,發承包雙方Ⓡ應進Ⓦ一步增強工[Gong]程風險意識。
一是(Shi)建設單位(Wei)在[Zai]工程建設全過程應充分考慮建材價格波動對工程質量、安全、工期和造價的影響。
二是投标(Biao)人在投标報價時應考慮建材價格波動存在[Zai]的風險因素,合理報價,确保工程質量和施[Shi]工安全,保證工程[Cheng]按期交付使用。
三是[Shi]發承包雙方簽訂發承包合同時(Shi),應在合(He)同中明确可調價的主要材Ⓧ料(Liao)範圍,合理約定[Ding]主要材料價格[Ge]波動的風險幅度及超出幅度後的調[Diao]整辦法[Fa],公平分擔主要[Yao]材料價格波動Ⓗ造成的風險,以(Yi)保障工程的順[Shun]利[Li]實施。
四是涉及建設工程人工、材料、施工機具台班[Ban]價(Jia)格波動異[Yi]常,超出[Chu]發承包雙方按以(Yi)往經(Jing)驗所能Ⓝ預Ⓢ見與避免的範圍和Ⓩ承擔的風Ⓨ險的,可參照《建設工程工程量[Liang]清單計價(Jia)規Ⓕ範》(GB 50500-2013)第9.8.2條原則Ⓜ重新協商合同價款調整方法。
四、加大建Ⓠ材價格争議的調解力[Li]度,确保工程建設[She]順利實施
各[Ge]級住房城鄉[Xiang]建設主管部門及其[Qi]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工程建材價格争議調解機制,對發承包雙[Shuang]方提Ⓕ出的建(Jian)材Ⓡ價格争議,要按照“實事Ⓒ求是、客觀公(Gong)正”的原則認真快[Kuai]速調解(Jie),以促進工Ⓖ程建設順利實施。
廣[Guang]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8年8月28日[Ri]
關于調整建設工[Gong]程材料Ⓠ價格指導性意見Ⓦ的通知
吉(Ji)建造(Zao)〔2017〕13号
各市州建Ⓤ委(住房城鄉建設Ⓗ局)、長白山管Ⓚ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,梅(Mei)河(He)口、公主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,各有關單位:
2017年下半年,全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出[Chu]現(Xian)大幅增長,其漲幅和影響時Ⓡ間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發包和投标[Biao]報價時無法預測的。合同中對價Ⓙ格風(Feng)險的内容、範圍以及解決Ⓧ辦法不約定或約定不明,造成合同缺陷,是合同當[Dang]事雙方的責任。
為合理确定工Ⓜ程(Cheng)造價Ⓩ,确Ⓜ保工程質Ⓥ量和施工[Gong]安全,根(Gen)據《吉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》和《建築工程施工發包(Bao)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》(住建部令第16号)的有關規定,現(Xian)就Ⓙ建設(She)工程材料[Liao]價格調整提出如下[Xia]指導性意見;
一[Yi]、各市地州建設行[Hang]政主管(Guan)部門Ⓖ要及(Ji)時發布本地區的市場材料價格及(Ji)綜合價格,以指導建設工[Gong]程招Ⓓ标投标和工程結算。
二Ⓥ、各工程造價[Jia]咨詢企業、工程招标代理機[Ji]構在編制标底(招标控制價)和招[Zhao]标文件時,應考慮物Ⓨ價上漲對(Dui)工程造價的Ⓜ影響。
三(San)、發承包雙(Shuang)方應按照工程Ⓦ造價[Jia]管理的相關規定,就材料[Liao]價差調整等問(Wen)題及時簽(Qian)訂補Ⓨ充Ⓠ合同(Tong)或協議。
承包人采購材[Cai]料和工程設備[Bei],合同中對[Dui]材Ⓖ料和工程設(She)備[Bei]價格未明确風險範圍[Wei]和超出風險範圍未明确(Que)調整Ⓟ辦法的,其[Qi]主要材料(Liao)和工程設備[Bei],價差在5%以内(含5%)的,由施工單位承擔;超[Chao]過5%以上部分的[De]價差,由建Ⓜ設單位承擔。
四、承發包雙Ⓧ方[Fang]應進一步增強工程承包風險意識(Shi),招标人應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Ⓝ,充分考慮物價上[Shang]漲對工程質[Zhi]量、施工安全[Quan]和Ⓚ工期(Qi)的影(Ying)響,明确約定材料價格風[Feng]險範圍和(He)超[Chao]出風險範圍後的Ⓗ調整辦法。投标Ⓣ人在投标報價時應考慮(Lü)價格風險[Xian]因素Ⓗ并Ⓩ計算相應的(De)風險費用,不得盲目壓價,确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[An]全,保證工[Gong]程按期交付使用。
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[She]廳
2017年11月1日
關于加[Jia]強建築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通知
陝建發(Fa)〔2018〕284号
各設區Ⓢ市住房Ⓛ和城鄉建設局(Ju)(建委),楊淩示範區(Qu)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,西鹹新區規(Gui)劃建設局,韓城市住[Zhu]房城鄉(Xiang)規劃建設Ⓑ局(Ju),神木市、府谷縣住房[Fang]城[Cheng]鄉建設局,相Ⓑ關企(Qi)業:
近期[Qi],由于受市場多種因素[Su]的影(Ying)響,我[Wo]省範圍内的砂、石、水泥、幹拌砂[Sha]漿、商品混凝土等建築材料的(De)價格均出現較大幅[Fu]度的上漲,尤其是近Ⓦ兩個月以來,個别Ⓗ材(Cai)料出現了供應嚴重緊缺的情況Ⓙ,從而導緻短期(Qi)内建築材料(Liao)價格大幅上漲。
工程項目(Mu)各方主體[Ti]應做好市場環[Huan]境變化下的(De)風險應對,按照市Ⓐ場風險共擔的原則(Ze),注意做好以[Yi]下幾方面工(Gong)作,确[Que]保工程建Ⓙ設的順利進行(Hang)。
1.在工程Ⓢ項目合同中嚴禁強行約定承包人承(Cheng)擔全部風險[Xian]。
2.新建工(Gong)程項目合同中,一定要充Ⓦ分考慮[Lü]到材料價格異常波動Ⓚ的風險,根據Ⓛ工程具體情況和(He)自身能Ⓧ力,合理确定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範圍。
3.在[Zai]建工程項目Ⓤ合同中無風險約定或風[Feng]險約定不明确,雙方應客(Ke)觀面對市場價格波動現實,合理分[Fen]擔風險。
4.嚴禁商品混[Hun]凝土、預拌砂漿企業(Ye)借機漲價,各Ⓥ級管理部門應對涉[She]嫌企業嚴肅查處。
5.各市(區)工程造價管理部[Bu]門,應及時掌握市場材料(Liao)價格動态變Ⓛ化,充分(Fen)利用現有信息手(Shou)段Ⓠ增加發布[Bu]頻次,确保Ⓞ發布的信息與[Yu]市場同步。
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8年9月3日
深圳(Zhen)市住房和建Ⓟ設[She]局關于加強我(Wo)市建(Jian)設工程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通知
各有Ⓐ關單位:
今年Ⓑ以來,在去産[Chan]能和[He]加強環[Huan]境治理等因素的多重Ⓐ影響下,全國建築材料價格[Ge]普遍上漲。深Ⓞ圳市Ⓟ屬于礦Ⓛ産資源嚴重(Zhong)匮乏的城(Cheng)市,砂(Sha)、石等原材料主要靠Ⓦ周邊省市供給,受上[Shang]遊市場影響較大,引起砂石、混凝土價格漲幅Ⓛ較大,超出了發[Fa]承包雙方[Fang]所能預Ⓧ見(Jian)的範圍和承擔[Dan]的風險。
為穩[Wen]定建築市場秩序,合理降低工程建設材料價格異常[Chang]波動(Dong)帶來的風險,切實Ⓘ維護發承包雙方的合法Ⓩ權益,根據[Ju]《中Ⓗ華人(Ren)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《建Ⓡ築工程施工發(Fa)包與承包[Bao]計價管理辦法[Fa]》(住房城鄉建設部令Ⓙ16号)和《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Ⓒ定》(深Ⓐ圳市人民政[Zheng]府[Fu]令第240号),并經報請市(Shi)政Ⓥ府同意,現Ⓑ結合深圳市實際情況,就加(Jia)強建設(She)工程Ⓛ材料價格風險管控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,确保項目順[Shun]利實施
各招标人應嚴格Ⓖ執行《廣[Guang]東省建設工程造Ⓥ價管理規定》(廣東省人民政[Zheng]府令第205号)第二[Er]十五條和《建設工程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》(GB50500-2013)第3.2.1條的規定,在Ⓛ招[Zhao]标文件、施工合同中明确可調(Diao)價的主要材料範圍,合理約定(Ding)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幅度以及超出幅[Fu]度後的調整辦法,由[You]發(Fa)承包雙方公平合理分擔主要材料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。禁止在施工合同中設置不調[Diao]差等無限風(Feng)險條款。
二、風險共擔,協商調整工程造Ⓩ價
在本通知發[Fa]布之前已開工或已簽Ⓚ訂Ⓩ施工合同的建Ⓜ設工程項目(Mu),已簽封(Feng)閉合同的,按合同執行;如[Ru]施工合同中對砂石[Shi]、水泥、預拌砂漿、混凝Ⓥ土及[Ji]混凝Ⓡ土制(Zhi)品等Ⓙ材(Cai)料調差未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,發承包雙方可按照[Zhao]平等(Deng)自願、公平合理的Ⓑ原則重新協商簽(Qian)訂補充協議,對2018年7月以後(含7月)實施(Shi)的工Ⓟ程量中的材(Cai)料價差予以調整Ⓐ。
三、提高工程風險意[Yi]識,合理确[Que]定建材價格
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全過Ⓧ程應充分考慮建材價格(Ge)波動對工Ⓚ程(Cheng)質量、安全、工期和造價[Jia]的影響,在(Zai)招标(Biao)備案環節書面承諾不在招标文件中設置無Ⓥ限[Xian]風險條款。投标人在投标報(Bao)價時應[Ying]充分考慮建材價[Jia]格波Ⓜ動存在的風險因素,合理報價,确[Que]保工程質量(Liang)和(He)施工安全,保Ⓛ證工程按期交付使用[Yong]。發承包雙方(Fang)在簽訂合同時,應在合同Ⓙ中設置建材調[Diao]價條款,按[An]公平Ⓓ合[He]理原則Ⓟ,分擔主要材料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。
特此通(Tong)知。